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宜环审〔2025〕9

关于河南曌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建筑

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河南曌运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7MAE9HGRGXN委托河南昶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曌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南租赁洛阳市铸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车间,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建设原料区、生产区密闭成品库一条年加工5万吨建筑垃圾及废石料再生利用生产线配套的环保设施

三、该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固定喷干雾装置,上料、破碎、筛分、制砂及皮带输送设备二次密闭上料、破碎、筛分、制砂及皮带输送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密闭管道+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鄂破机、圆锥破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泥饼收集后存放于泥饼临时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车辆冲洗沉渣作为洛阳市铸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4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邮        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传        真:0379-688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