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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雷管总库区(含单质炸药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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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2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关于对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雷管总库区(含单质炸药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2日-2025年05月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雷管总库区(含单质炸药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南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西区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南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项目总投资277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雷管库(一)、雷管库(二)、炸药库、值班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及库区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等。建成后库区储存能力为:雷管库(一)主要存储电子雷管,计算药量为3.0(300万发,1g/发);雷管库(二),主要存储电子雷管及基础雷管,计算药量为7.0t(雷管700万发,1g/发);炸药库主要存储太安、黑索金、导爆索,计算药量为30.0t。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劳动定员从其他岗位调剂。
5、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发生时,消防废水在库区不外排,产生的事故废水经排水沟进入应急事故水罐,收集后的废水经罐车运至前进公司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及表4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分箱装卸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加强车辆管理、减速慢行、围墙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严密的事故应急预案,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