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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奥维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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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5-15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奥维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奥维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奥维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奥维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轴承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洛阳奥维特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轴承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租用原圣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号厂房),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1.7万元,建设年产50万套轴承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生产线等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清洗工序中煤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后在密闭的车间内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并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的限值排放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依托圣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沉淀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床、磨床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铁削、废砂轮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煤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市政环卫部门日产日清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