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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宜阳宜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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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11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宜阳宜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宜阳宜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阳宜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阳宜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城关镇西街村南宜阳公墓西隔壁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宜阳宜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项目位于宜阳县城关镇西街村南宜阳公墓西隔壁,总投资230万元,环保投资31.3万元,建设年出售液化石油气约720吨,平均日装瓶量200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罐区、压缩机房、罐瓶间、卸车台、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办公用房等辅助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全场地面及进场运输道路硬化并安装车辆冲洗设备有效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剩余弃土、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严格落实“七个100%”,严格执行《宜阳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2019]16号)相关管理要求;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槽车卸气、灌装输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并同时需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不外排,近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烃泵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报废钢瓶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钢瓶内的残液抽入残液罐中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供气单位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应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防渗漏控制设施,落实环评规定的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