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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六建门窗有限公司 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断桥铝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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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3-12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河南六建门窗有限公司
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断桥铝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六建门窗有限公司
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断桥铝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六建门窗有限公司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断桥铝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六建门窗有限公司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断桥铝门窗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租赁洛阳星合电气有限公司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租赁洛阳星合电气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建设年产30万平方门窗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建生产线等辅助设施。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处罚。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 玻璃打胶工序需二次密闭,塑钢热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型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附件2其他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规定表1小型餐饮业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厂区化粪池;清洗废水与生活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依托洛阳星合电气有限公司年产750台非晶合金变压器、3600台充电桩项目宜环审[2018]32号自验)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入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锯床、铣床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金属废料、塑料废料、玻璃废料、废包装桶(硅酮胶)、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塑料废料、玻璃废料、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包装桶(硅酮胶)由供应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