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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天汇镁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轻型高强度变形镁合金板材及棒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天汇镁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轻型高强度变形镁合金板材及棒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天汇镁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轻型高强度变形镁合金板材及棒材项目
        2、建设地点:产业集聚区安虎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安虎线,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建设年产1000吨轻型高强度变形镁合金板材及棒材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辅助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砂光机采用湿式打磨;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规定表1小型餐饮业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产废水中的砂光机水幕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均不外排;生活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沉淀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入西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磨砂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砂沉淀渣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