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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河南鑫润科技有限公司300吨年机械设备加工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鑫润科技有限公司300吨年机械设备加工生产线
       2、建设地点:产业集聚区西庄产业园锦屏镇黄龙庙村(租赁洛阳宝威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庄产业园锦屏镇黄龙庙村(租赁洛阳宝威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5.07万元,建设年产200吨不锈钢退火炉、100吨玻璃退火窑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建生产线等辅助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切割、焊接工序应二次密闭;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各自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2#)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依托洛阳宝威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入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立式砂轮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东、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黄龙庙村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屑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