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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宜阳县河润建材有限公司
南驿砂石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阳县河润建材有限公司南驿砂石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4日-2019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阳县河润建材有限公司南驿砂石加工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韩城镇南驿村南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韩城镇南驿村南,占地81.25亩,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建设年加工砂石料100万吨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办公楼等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应采取全场地面及进场运输道路硬化、物料运输全覆盖、环保车辆运输、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减少车辆运输过程扬尘污染。采取生厂车间全密闭,主要产尘设备、原料及产品装卸区上方及输送皮带两侧均安装喷淋装置等抑尘措施降低工艺粉尘污染,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全面落实“五到位一密闭”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³;厨房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周边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规定表1小型餐饮业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设置雨水导流槽与收集池连通,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户肥田。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石、沉淀池污泥、除铁工序收集的废铁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合理化、资源化利用;废润滑、废液压油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建设单位要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厂区空闲、运输道路两侧及厂界周边实施植树种草、绿化美化,绿化面积3000㎡,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