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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河南财茂新能源宜阳县高村镇温村6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财茂新能源宜阳县高村镇温村6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河南财茂新能源宜阳县高村镇温村6MW风电项目
  2. 建设地点:宜阳县宜阳县高村镇温村境内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高村镇温村境内,项目占地面积1.69hm2,总投资5790.6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MW,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2.0MW风电机组。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剩余弃土、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面桩基周边采取硬化及绿化措施,施工结束恢复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建设期的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期运输道路的抑尘、浇洒,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电机组及变压器电气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基础、软连接;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风机和齿轮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抹布、风机更换的废电池组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5)
严格落实风机点位周围设置的300m噪声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布置风机。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