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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西北石化有限公司西北石化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西北石化有限公司西北石化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西北石化有限公司西北石化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高村镇高村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高村镇高村村,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该项目油罐总容积为90m3,属三级加油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罩棚、储罐区及配套辅助设施等。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处理到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 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加油和储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需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  
  2. 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  站区落实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油罐区、加油区、防渗罐池等分别落实相应的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站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罐底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罐底油渣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门清洗公司进行清理处置,不在站内暂存;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