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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一二文具有限公司木材加工1200立方米/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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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25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一二文具有限公司木材加工1200立方米/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一二文具有限公司木材加工1200立方米/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一二文具有限公司木材加工1200立方米/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一二文具有限公司木材加工1200立方米/年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三乡镇可乐湾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乡镇可乐湾村,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对年加工木材1200立方米的生产线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包括:拆除部分设备,新建一座原料库、两座车间、两台锅炉(1t/h)、相应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建成后产能不变,劳动定员不变。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两台生物质锅炉(1t/h)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覆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并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0]2号)锅炉污染物的排放要求(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落实雨污分流体制;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中锅炉废水及纯水制备浓盐水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蒸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工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能力:5m3/d)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并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用于厂区绿化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开解机、切板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木材边角料、锯屑、锅炉炉渣、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木材边角料、锯末定期外售,锅炉炉渣、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用于肥田;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与职工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