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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有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阳县张坞镇年处理110万吨河道砂石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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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25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有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阳县张坞镇年处理110万吨河道砂石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有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阳县张坞镇年处理110万吨河道砂石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有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阳县张坞镇年处理110万吨河道砂石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有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阳县张坞镇年处理110万吨河道砂石等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张坞镇平北村花果山洛河大桥南头(租赁洛阳邦克绿发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宜阳县张坞镇平北村花果山洛河大桥南头(租赁洛阳邦克绿发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占地76亩,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92.5万元,建设年处理50万吨骨料、55万吨细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办公楼等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应采取全场地面及进场运输道路硬化、物料运输全覆盖、环保车辆运输、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减少车辆运输过程扬尘污染。采取生产车间全密闭,主要产尘设备、原料及产品装卸区上方及输送皮带两侧均安装喷淋装置等抑尘措施降低工艺粉尘污染,给料机初级筛分、鄂破应分别设置集气罩+引风管引入各自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全面落实“五到位一密闭”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³。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设置雨水导流槽与收集池连通,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户肥田。(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应按环评要求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压滤机泥饼、散落物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合理化、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