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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森辉特新材料科技(河南)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森辉特新材料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年产85万平方米玻纤布及新型环保滤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森辉特新材料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年产85万平方米玻纤布及新型环保滤材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锁营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锁营村,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建设年产85万平方米玻纤布及新型环保滤材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处罚到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热压区域二次密闭;烘干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管+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河南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落实雨污分流体制;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近期用于肥田;待管网建成后,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入锁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切片机、热压成型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玻纤布、环保滤材生产和质栓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硅胶桶、白乳胶桶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玻纤布、环保滤材生产和质栓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定期外售,白乳胶桶、硅胶桶由供应商回收;酚醛树脂胶、环氧树脂胶废胶桶、白乳胶产生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