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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洛阳拓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PC构件、1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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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18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拓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PC构件、1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拓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PC构件、1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拓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PC构件、1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拓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PC构件、1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砂浆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柳泉镇(租赁洛阳忠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场地)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柳泉镇(租赁洛阳忠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场地),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PC构件、1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砂浆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PC生产车间、原料库、搅拌车间、办公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 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原料库的卸料粉尘经抑尘设施后,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粉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8套)处理后经各自的26m高排气筒(2#、3#)排放,两台搅拌机投料及拌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引风管+袋式除尘器(2套)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4#)排放;以上各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项目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做到“五到位、一密闭”并对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管系统。(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搅拌罐清洗废水采用砂石分离机处理后排入浆水池,作为混凝土运输车搅拌罐清洗用水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拟建项目产生的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布料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废旧钢筋边角料、废养护薄膜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砂厂分离器分离的废砂石及沉渣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