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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专业园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专业园,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对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在生产车间内安装车床、铣床、锯床等对现有工程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及安装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产能不变,不新增劳动定员,人员从厂内调配。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切割工序采用切削液进行切割,在湿润状态下进行;东、西车间内新增的砂轮磨刀机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各自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厂区现有)排放(1#、2#),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需同时满足《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20]2号)文中的限值要求。(2)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铣床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金属碎屑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合理化、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