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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2×6t/h、2×14MW)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2×6t/h、2×14MW)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3日。
        联系电话:15716738607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基本情况
        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2×6t/h、2×14MW)改扩建项目位于宜阳县城南,该项目位于公司生产区内。项目实际总投资1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占总投资的39.9%。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锅炉房、2台6t/h锅炉和2台14MW。目前2台6t/h锅炉因政策原因已不再使用,2台14MW锅炉共用环保设施,采用一备一用,故本次验收针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实际生产能力为14MW。 2013年1月,洛阳市环保局以洛环监表[2012]27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该项目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已于2015年12月15日通过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核。
        2、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建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80%以上,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的要求。
        (1)废水:该项目不外排废水,软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系统排污水回用于贮煤、输煤系统洒水降尘,水不外排。
        (2)废气:该项目燃煤锅炉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标准及《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碧水蓝天办[2001]30号)要求;贮煤采用密闭库房,在装卸区设置洒水降尘装置,原煤含水率控制在10%左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验收结论:批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