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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洛阳新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仁用杏种植及加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洛阳新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仁用杏种植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生态科。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6日。
        联系电话:15716738607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基本情况
        洛阳新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仁用杏种植及加工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张沟村,总投资1138万元,主要建设核肉分离车间、榨汁车间、杏核加工车间、发酵车间、酒精发酵车间、原醋储罐区、种植区等。该项目于2015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设完工,于2015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验收监测。
        2、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建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89%,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的要求。
        (1)废水:该项目无废水排放口。
        (2)废气:该项目无废气排放口。
        (3)噪声:厂界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4.9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1.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验收结论:批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