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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洛阳宜玻硅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硅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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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28
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洛阳宜玻硅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硅砂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洛阳宜玻硅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硅砂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洛阳宜玻硅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硅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生态科。
公示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15716738607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基本情况
洛阳宜玻硅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硅砂项目,位于宜阳县樊村镇后杓柳村西南,矿区面积0.0101K㎡,工业场地占地面积约133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及四个破碎加工区等主体工程,办公住宿、高位水池、产品堆棚、磅房、供水供电等辅助工程,沉淀池、袋式除尘器、洒水车、挡土墙及厂区绿化生态保护等环保工程。工程实际总投资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5万元。该项目于2011年3月动工建设,2014年10月建成,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于2011年1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洛阳市环保局于2011年3月4日以洛环然表〔2011〕11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5年1月,经洛阳市环保局同意投入试生产,并与12月20日正式提出项目竣工验收。2015年5月洛阳市环境监测站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2、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建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9.6~82.9%,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的要求。
(1)废水:该项目无废水排放口。
(2)废气:该项目二生产区、三生产区石英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28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昼间(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3.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验收结论:批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