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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宜阳宏聚电力有限公司宜阳虎庙山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宜阳宏聚电力有限公司宜阳虎庙山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15716738607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基本情况
        宜阳宏聚电力有限公司宜阳虎庙山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宜阳县樊村镇老庄村,总投资17100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7月开工建设。
        2、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建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水:电池板清洗废水不添加任何清洁剂,直接用于地表绿化、抑尘;此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2)废气:该项目无废气排放口。
        (3)噪声:厂界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依托河南华电福新能源公司洛阳宜阳樊村风电场项目的暂存场,处理处置符合规定。
        (5)生态:生态恢复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部分保持措施。
        3、验收结论:批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