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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久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塑胶管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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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宜环评验〔2016〕007号
关于洛阳久通管业有限公司
年产2.7万吨塑胶管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2.7万吨塑胶管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洛阳久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塑胶管材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黄兴路,建设内容包括PE管材生产线、PVC管材生产线、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生活楼及其他辅助设施。年产1.2万吨塑胶管材项目环评于2012年9月由洛阳市环保局以洛环监表[2012]190号文进行了批复;年产1.5万吨塑胶管材项目环评于2014年8月由洛阳市环保局以洛环监表[2014]101号文进行了批复。
二、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经宜阳县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外排污染物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指标COD不得超过0.1773t/a,氨氮不得超过0.0263t/a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三、洛阳久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塑胶管材项目,今后要认真落实验收组意见,确保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要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的管理工作;空压机定期更换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