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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雷迪恩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条塑料集装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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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宜环评验〔2016〕006号
关于洛阳雷迪恩特包装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条塑料集装袋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洛阳雷迪恩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条塑料集装袋项目(一期)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工业园内,建设内容包括车间、办公楼、仓库及配备相关公用辅助设施。设计和实际生产能力均为:年产100万条塑料集装袋。该项目环评于2014年11月由洛阳市环保局以洛环监表[2014]156号文进行了批复。年产100万条塑料集装袋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经宜阳县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外排污染物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指标COD不得超过0.7027t/a,氨氮不得超过0.0712t/a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三、洛阳雷迪恩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条塑料集装袋项目(一期),今后要认真落实验收组意见,做好厂区绿化,确保废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农灌,不得外排。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外排废水要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要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的管理工作;废油墨桶在本项目中在彩印工序中使用水性油墨,产生的废油墨桶收集在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利用。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0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