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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年灌装1.8万千升鲜啤技改及年产5万千升碳酸饮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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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宜环评验〔2016〕017号
关于洛阳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
年灌装1.8万千升鲜啤技改及年产5万千升碳酸饮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洛阳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年灌装1.8万千升鲜啤技改及年产5万千升碳酸饮料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青啤大道1号。该项目在原有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年产60万升啤酒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万千升啤酒)基础上,①增添3条180桶/h装生产线和1条3000瓶/h钢瓶装生产线;②增加碳酸饮料产品,利用原有啤酒生产设施和2#啤酒瓶生产线进行生产和灌装。2015年6月6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年产60万千升啤酒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万千升啤酒)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做出了批复(豫环审[2015]198号)。年灌装1.8万千升鲜啤技改及年产5万千升碳酸饮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经现场核查,洛阳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年灌装1.8万千升鲜啤技改及年产5万千升碳酸饮料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全部依托原有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年产60万升啤酒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万千升啤酒)环保设施,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经宜阳县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生产废水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规定;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三、该项目运营期间应认真落实验收组意见和建议:1、对环保设施经常检查,定期维护,确保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维修或更换泄露设备,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污染物排放量;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