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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天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新天源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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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宜环评验[2017]7号
洛阳新天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新天源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天源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新天源加油站项目位于位于宜阳县产业聚集区,建设内容为办公室2层、储油罐4个(其中: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2个)加油机4台。该项目环评于2011年4月由宜阳县环保局以宜环评审[2011]18号文进行了批复。
二、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经宜阳县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废水为生活污水、餐厅含油废水,餐厅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厂界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符合规定;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三、该项目在运营期间要严格落实验收组意见:1、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 2、油罐定期清洗周期为四年一次,产生的清洗废水和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专业清洗公司进行,直接拉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3、要严格落实风险专题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安全、消防部门的管理要求。4、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