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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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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意见:
宜环然验〔2016〕02号
洛阳新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新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仁用杏种植及加工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张沟村东南,占地面积约6666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业种植区、及加工区等主体工程,办公住宿、核肉分离车间、榨汁车间、杏核加工车间、发酵车间、酒精发酵车间、原醋储存区、供水供电等辅助工程,沼气池、污水贮存池、垃圾池及厂区绿化生态保护等环保工程。工程实际总投资1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4万元。该项目于2011年8月动工建设,2012年10月建成,洛阳铭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于2011年5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洛阳市环保局于2011年7月26日以洛环然表〔2011〕41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5年12月,经宜阳县环保局同意投入试生产,并与12月15日正式提出项目竣工验收。2015年12月洛阳市环境监测站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2016年1月18日,宜阳县环境保护局在该企业办公室主持召开了“洛阳新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仁用杏种植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宜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三中队、宜阳县环境监测站及企业负责人等8人,经现场实地勘察,并结合宜阳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及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项目能够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排放的各种污染物经监测均实现达标排放,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能满足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需要,原则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点:
1、继续强化完善厂区及周边绿化美化,改善场区周边环境;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档案管理,确保生产生活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
3、种植区强化日常耕作精细化管理,科学施肥,严格控制化学肥料用量,多施农家肥,严防过度施肥造成土壤污染;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强化日常精细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