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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迎春电器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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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宜环评验〔2016〕046号
关于洛阳迎春电器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家用电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洛阳迎春电器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生产线项目位于宜阳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内容为:电装车间1座、机加车间1座、仓库1座、办公楼1座。原设计能力为:年产25万台(电子内衣10万套、电采暖壁挂炉5万台、衣物消毒烘干机10万台);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5.26万台(电采暖壁挂炉5万台、衣物消毒烘干机10万台、多功能烘烤实验室1千台,电气开关控制柜1.6千台)。电子内衣不再生产,新增多功能烘烤实验室和电气开关控制柜两种产品,新增产品前期机械加工工艺与环评一致,外购不同的电子元器件进行组装。
二、经现场核查,洛阳迎春电器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生产线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经宜阳县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未启用,无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排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的排放标准后进入宜北污水净化公司深度处理;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规定;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三、该项目运营期间应认真落实验收组意见和建议:1、外排污染物总量指标COD应不大于0.29t/a,氨氮应不大于0.035t/a;2、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危险废物集运等管理工作;3、废机油、废电容器属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在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4、危险废物转移前,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严格做好危险废物的厂内暂存,由专人负责危废出入库台账,严禁随意丢弃或外售;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