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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液位检测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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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0
来源:
宜环辐验〔2016〕01号
关于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液位检测仪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你单位提交的 《核技术利用(液位检测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收悉,经现场勘查及监测,验收意见如下:
一、验收内容:
Ⅲ类射线装置液位检测仪一台。
总投资:2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
二、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防护设施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了落实;该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的辐射照射分别低于其剂量管理限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未对周围辐射环境产生明显的环境影响,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单位应继续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护设施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四、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负责人,操作与维护设备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并持证上岗,提高守法与自我防范意识。
五、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建立环境监测档案,每年一月三十日前将上年度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报市环保部门。
六、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辐射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报送市环保部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