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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听公告字〔20235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对洛阳酉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案开展听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1113910

二、听证地点: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2楼会议室(209房间) 

三、听证方式:公开举行 

四、听证内容:行政决定作出的过程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3119日前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办理听证有关手续(如听证时间有所变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牛志鹏        话:0379-68882934

地 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印章)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