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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汾渭平原第五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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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21
来源:
宜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汾渭平原第五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关于汾渭平原第五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2019年7月9日,收到生态环境部转办我县的7月9日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组督查的洛阳三泰笔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我县政府高度重视,于7月9日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问题情况
洛阳三泰笔业有限公司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可乐湾村,问题类型为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主要反映“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油漆车间的4条油漆生产线、4台油漆机滚漆公序已安装环保设施,但4条油漆晾干皮带未按环评要求安装VOCs废气收集装置,油漆车间厂房窗户未关闭,导致产生的部分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洛阳三泰笔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立新,该公司年产2.5亿支铅笔项目办理有环评验收手续。该公司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进行试生产,配套建有脉冲袋式除尘器。
三、调查情况
宜阳县接到交办问题后,于2019年7月9日立即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4条油漆晾干皮带未按环评要求安装VOCs废气收集装置,油漆车间厂房窗户未关闭,导致产生的部分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整改情况
1、整改措施:2019年7月9日,宜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宜环罚责改〔2019〕第8—21号),责令其停产整治,按照环评要求安装VOCs废气收集装置。
截止目前,该公司VOCs废气收集装置已安装到位。
2、立案处罚:宜阳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洛阳三泰笔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叁万伍仟元(宜环罚决字〔2019〕第8—21号)。
五、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活动,并举一反三,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环评材料
2、责令改正决定书
3、行政处罚材料
4、整改前后照片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