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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汾渭平原第五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201976日,收到生态环境部转办的75日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组督查的宜阳县张午镇程子村豫CB8862、豫CA8533、豫C99865三辆渣土车环境污染问题,我县政府高度重视,于76日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问题情况

宜阳县张午镇程子村豫CB8862、豫CA8533、豫C99865三辆渣土运输车,问题类型为渣土车覆盖不完全,主要反映“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张午镇程子村三辆渣土车豫CB8862、豫CA8533、豫C99865运输车在运输黄土路途中,车厢未进行覆盖”的问题。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豫CB8862渣土运输车为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是洛阳市金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宋少锋具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豫CA8533渣土运输车为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是宜阳县莲庄镇沙坡头村村民王幸涛所有,驾驶员王兵涛具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豫C99865渣土运输车为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是宜阳县张午镇程子村村民刘迎杰所有,驾驶员刘迎杰具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三、调查内容

宜阳县接到交办问题后,2019 76日立即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宋少锋驾驶的豫CB8862渣土运输车存在车厢未进行覆盖的情况;王兵涛驾驶的豫CA8533渣土运输车存在车厢未进行覆盖的情况;刘迎杰驾驶的豫C99865渣土运输车存在车厢未进行覆盖的情况。

四、整改情况

1、整改措施:201979日下午,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联合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行动,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对车主宋少锋、王兵涛、刘迎杰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消除车辆违法行为。

2019713日,上述三辆违法车辆的违法行为已经消除。

2、立案处罚: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豫C99865、豫CA8533、豫CB8862渣土车分别给予行政处罚伍仟元(豫洛宜交执罚字2019〕第107005号、豫洛宜交执罚字2019〕第107006号、豫洛宜交执罚字2019〕第107007号)。

五、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格路面管控,并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附件:1C99865行政处罚材料、整改前后照片

2CA8533行政处罚材料、整改前后照片

3、豫CB8862行政处罚材料、整改前后照片

 

    

 

201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