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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盛世凰朝音乐俱乐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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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05
来源:环保局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环罚决字〔2020〕第1-015号
宜阳县盛世凰朝音乐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0327MA47HD21XQ
地址:宜阳县城关镇文明东路亿江龙祥城302室
法定代表人: 高磊
本机关于2020年10月5日对宜阳县盛世凰朝音乐俱乐部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制度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该俱乐部KTV包房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超标。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规定,已构成违法。我局于 2020年 10月 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宜环罚先告〔2020〕1-015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责令改正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等为证。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确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俱乐部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处以行政罚款壹万圆整。
你俱乐部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名称:宜阳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00000009765506610012-0104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最高额为罚款数额的一倍。
你俱乐部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阳县人民政府或者洛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