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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东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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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0
来源:环保局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决定书
宜环罚责改〔2021〕第6-004号
祁东县东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26MA4L1C2G5E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白地市镇停车场内东侧2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邹永林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2021年4月16日我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为新伊高速五标段制作六棱砖时,原料石子、沙、水泥共计31吨左右,露天堆放,无防扬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要求你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露天堆放的物料建设硬质围挡或覆盖。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宜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宜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争春 电 话:0379-68882934
地 址:宜阳县文明东路六号
2021年4月16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责令改正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