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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宜阳县金山钙制品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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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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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宜阳县金山钙制品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宜阳县金山钙制品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该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为SO2、NOX、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9.04吨/年、0.03吨/日,NOX:6.28吨/年、0.02吨/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O2:200 mg/m³、NOX:400mg/m³,竖窑废气颗粒物:30mg/m³、进料和出灰废气颗粒物:120mg/m³;排放去向为大气,排放方式为高空排放。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公示日期为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5日。
电话:68882934
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