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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力达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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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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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力达化工有限公司
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洛阳力达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一年。
该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为COD、氨氮、SO2、NOX、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405吨/年、0.8017千克/日,氨氮:0.0274吨/年、0.0913千克/日;SO2:5.6148吨/年、0.0187吨/日,NOX:10.08吨/年、0.0336吨/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OD:500mg/L,SO2:200mg/m³,NOX:400mg/m³,颗粒物:30mg/m³;排放去向为洛河、大气,排放方式为外排、高空排放。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公示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6日。
电话:68882934
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