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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镇周密部署,织密织牢禁燃禁放“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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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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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春节,锦屏镇全体机关干部放弃休息,全员在岗,值班备勤,巡逻守护,严格执行“禁燃禁放令”。
春节期间,我镇共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会议2次,党委书记田武伟主持召开,23个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安全员参加。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振飞带队,出动巡查车辆26台、出动人员315人次,悬挂横幅标语200余条、签订承诺书(知情书)12000余份,宣传引导与巡逻巡查一并推进,严格查处与警示曝光多措并举,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避免了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受到广泛支持肯定。
但是,仍有个别群众无视法律的尊严,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在巡查过程中,我镇共查实售卖烟花爆竹5起,没收烟花爆竹数量双响类2箱、闪光雷5捆、10000响鞭炮1挂、5000响鞭炮3挂、2000响以下鞭炮20挂,查实违规燃放5起,涉及5人,行政处罚5人。
2月12日凌晨,在禁燃禁放区域内,我镇执勤人员发现辖区内西庄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后经调查,对相关燃放者两人给予行政处罚。
以下2人在禁燃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两人500元罚款处罚。
烟花爆竹之害,教训惨痛
炸伤烧伤难免皮肉之苦,情节严重危及生命安全,引起火灾要受法律追究,引发事故必将担责追责。一个个案例目不忍睹,一个个教训触目惊心。
▲ 2月2日,浙江杭州一小区两名儿童因放鞭炮引发爆炸,造成路面塌陷;
▲ 2月8日,江苏高邮一男子因放鞭炮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3人受伤;
▲ 2月11日,山东青岛一名2岁儿童被鞭炮炸伤眼睛,被紧急送医;
▲ 2月11日,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接诊4例因放鞭炮导致眼睛受伤需要手术的患者;
▲ 2月11日,广州增城一工厂因燃放烟花发生火灾,造成厂房损毁;
▲ 2月12日,重庆合州一名小女孩放鞭炮时被炸意外身亡;
▲ 2月13日,湖北随州一小区因放鞭炮发生火灾,造成多辆轿车和摩托车被烧毁。
全国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事故灾难数目惊人,后果严重,教训极其惨痛。
温馨提示
蓝天白云,安宁祥和是人民群众的所盼所愿;文明守法,有德有约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除造成安全隐患外,还涉及环境污染,噪音污染,资源浪费。同时,违法、违禁并非“小事”,“成本”不低。违法燃放成本=批评教育脸难看+罚款处罚几百元+网上曝光被“围观”+节日心情被冲淡。做事三思,凡事不可任性。
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城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争做文明守法居民人人有责。接下来,我镇将持续加大巡逻巡查力度,严格查处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
在此呼吁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争做文明风尚传播者和倡导者,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绿色、文明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