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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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俗话说“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所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而且会产生较大噪声和大量粉尘、细颗粒(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污染物,严重影响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根据宜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全县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我县范围内,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党员干部操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除按规定处理外,移交县纪检部门按大操大办处理。
2021年新春即将来临,为了让大家过一个低碳文明、平安祥和的春节,我们特向大家倡议,让我们一起行动,从自身做起,从自身家庭做起,为我们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开展喜庆活动,尽己之力守护天全县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过节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尤其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保志愿者以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学生以及家长要带头积极响应号召。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
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支持我们的倡议,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温暖美好的家园,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