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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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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1
来源: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关审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机关编制了《宜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
宜阳县审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包括:
⒈机构概况,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⒉部门公告,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等。
⒊工作动态,主要包括: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二)公开的方式。
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yzfw.gov.cn/html/1//2/10/30/475/index.html)。
使用方法:
(1)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三部分。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文件搜索:在搜索栏处输入关键字即可进行搜索查询。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审计结果公告除外),本行政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联系电话、地址、时间。
宜阳县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888232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5:00—18:30(夏季)
通信地址:宜阳县城北区政务大厦八楼802室
邮政编码:471600
电子邮箱:yyxsjjnmf@163.com
(二)提出申请。
填写《宜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三)受理申请。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求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是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答复申请。
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成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得。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
本指南解释权在宜阳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