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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宜阳县扶贫办。
  办公地址:宜阳县政务大厦七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联系电话:0379-68882226
  通信地址:宜阳县政务大厦七楼扶贫办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600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
内容
公开
形式
生成
日期
发布
机构
详细
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领导名单;
  2、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2014年度工作计划;
  4、重要会议主要内容;
  5、重点工作;
  6、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yzfw.gov.cn)、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宜阳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求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是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成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得。
  (三)收费情况
  1、检索费。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可以按照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
  2、复制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光盘费。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情况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宜阳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宜阳县扶贫办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宜阳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单位概况
  二、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责
  三、党政领导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一、单位概况
  县扶贫办是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责任目标的考核,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表彰和奖惩意见;搞好扶贫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审核和权限范围内项目的审批工作,拟定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并临时督查实施;组织全县社会扶贫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科技培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989年扶贫办公室成立至今,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3年,县扶贫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这个工作中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整村推进工作,投入资金726万元,解决6个乡(镇)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受益人口涉及3847户15525人。搬迁扶贫工作,投入资金6003.5万元,涉及柳泉镇、张坞镇、高村乡3个乡(镇)6个行政村,426户1483人。产业扶贫工作,投入资金377万元,带动1883户贫困农户增收。雨露计划,全年完成培训3897人,发放补助资金301万元。 
    2014年,县扶贫办将再接再厉,继续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好2013年项目实施扫尾工作,力争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做好确定的1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力争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1350人。  二、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职能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项目科职能
  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编制,年度扶贫项目的申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党政领导
  主  任:李辉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宜阳县政务大厦七楼
  电话:0379-68882226  
  邮政编码:47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