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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我们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发生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违反换届纪律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希望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不踩“红线”、不碰“底线”,严守换届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一、江西查处两起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案

吉水县查处一起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案。3月12日上午11时30分许,吉水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云庄村委会“海选”村主任的过程中,村民肖某生破坏选举秩序。

经调查,肖某生认为村里的选举方法不妥、不公平,于是在这次选举中,强行将从在云庄自然村发选票的肖某根等人手中抢夺选票箱,之后又到上井自然村强行将正在发选票的肖某苟手中抢夺选票箱,导致村民选举过程十分混乱,破坏了选举秩序。事实清楚后,民警立即口头传唤肖某生到所接受讯问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肖某生因破坏选举秩序,吉水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乐安县查处一起利贿选破坏村委会选举案。近日,乐安县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公安局迅速出击,查处了一起利用贿选方式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案件,并抓获首要嫌疑人4名。

3月7日下午,乐安县龚坊镇接到该镇黄乐村村民举报,反映有一些村民正在利用钱财“收买”村民手中的选票,试图操纵该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镇党委与县换届办、县公安局沟通后,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连夜展开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龚坊镇黄乐村黄家组的村民黄某根纠集本村村民乐某文、黄某根、熊某力、熊某生、乐某帅、黄某升、黄某子等十余人,采用50元人民币一张选票的方式向黄乐村选民购买选票,黄某根总共花费贿选金额三万余元,并将买票人员名单登记在手,试图在选举当天一举胜出当选村主任。

3月8日晚,公安部门组织龚坊、公溪、戴坊、山砀等地派出所民警,成功将涉案的4名主要违法嫌疑人黄某根、乐某文、熊某力、熊某生抓捕归案。

经询问,黄某根等人交代了其利用贿选手段破坏村委会选举秩序的违法事实。黄某根、乐某文、熊某力、熊某生四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二、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御宝村村民王和平破坏选举秩序案

2018年3月,御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王和平因对候选村干部表现不满,在发放《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环节,撕毁自己以及从邻座手中抢夺的推荐表,致使第一轮投票失效。在第二轮推选中,王和平仍然我行我素,用脚踏坏用来计票的黑板,扰乱选举秩序,被武屯镇派出所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阎良区武屯镇党委给予王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缙云县查处一起假冒组织部名义在网上散布换届谣言案

2011年3月13日,浙江省缙云县双溪口乡双溪口村党员洪伊伊以“刘国师”的网名在缙云论坛发表一篇《这样的操纵,合理吗》的帖子,反映该乡一名副乡长在双溪口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违规操作。

县委组织部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员发现后,立即启动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着手对该村的选举工作进行调查,并立即以跟帖的形式进行正面引导。

3月16日晚上,该村另一名党员潘伊伊因为对选举的一些情况不满,在缙云论坛上以“县委组织部”名义注册,虚构“该村党支部选举情况”及“县里工作组已经对该乡副乡长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等内容,对《这样的操纵,合理吗》帖子进行跟帖,以县委组织部名义发布一篇公告,误导网民。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纷纷跟帖,给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干扰了换届选举秩序。

对此,缙云县纪委、组织部、公安局联合依法开展了调查。潘伊伊对冒用组织部名义发帖的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内容纯属捏造。潘伊伊因散布谣言、扰乱换届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天,并被县纪委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