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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司法局韩城司法所上门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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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调解老人赡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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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6
来源:
4月15日,宜阳县司法局韩城司法所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为群众人排忧解难,及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由于重组家庭的特殊情况,双方儿女推脱赡养责任,致使66岁老人无人照料,生活困难。为尽快化解老人赡养纠纷,韩城司法所召集老人子女、村居法律顾问、村干部等多方人员在官东村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
村居法律顾问王律师对双方家庭子女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其严肃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韩城司法所所长杨留刚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讲到“老人养你们小,你们要养他们老”,养老是没有附加条件,无论从理上讲还是从法上讲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一是由老人儿子每月拿300元,定期回家看望老人,二是老人女儿负责日常照料。王律师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我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还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老人,应属于违法行为。”更不用说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形了。
最终,圆满化解了这一矛盾,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也很好的给其子女上了一节重要的法律课、亲情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