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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宜阳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始终把服务、支持和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准发力、强力推进,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坚持精准施策。精准为出发点,结合县域实际,2021年宜阳县资金重点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制定了《2021年宜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本着只增不减、稳中有升的原则,确定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25亿元的目标。依据应整尽整、因需而整的思路,积极筹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目前已完成统筹整合3亿元,其中:中省资金1.47亿元,市级资金5012万元,县本级财政投入1.02亿元,今年全县可实现县级投入和统筹整合规模双增长的目标。

二、及时调整衔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衔接资金可继续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并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三、严格资金使用。在资金分配上,按照延续、优化、调整的原则,统筹安排县级衔接资金推动原贫困村和原非贫困村同步均衡发展,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确保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稳步提升。在资金使用管理中建立了资金安排项目对接资金拨付日常监管绩效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精准运行。突出资金使用方向精准性。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谋划项目,重点支持产业扶持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杜绝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四、强化制度保障。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建立与统筹整合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宜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宜阳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宜阳县关于贯彻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的通知》《宜阳县县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宜阳县财政局关于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宜阳县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整合资金范围、安排使用重点,为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五、确保公开透明。按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乡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设置统一模板,一律在乡镇、村两级村务公示栏等指定位置公告公示,并确保公开及时、规范,公告公示内容真实、完整,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截至11月底,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公示11批,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长期公开。

六、加强绩效管理。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依托财政部统一部署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在全面绩效自评基础上,构建了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督促各资金使用部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优化流程管理。高度重视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受灾情况和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灾后恢复重建扶贫项目绿色通道,边建设、边评审,优先批复灾后恢复重建扶贫项目33个,投资1176.28万元。其中:扶贫产业修复项目10个,投资286.56万元,村级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修复项目23个,投资889.72万元。目前,扶贫修复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31个,确保项目扶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