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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宜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54.29万元,根据宜巩固脱贫组20236号、宜巩固脱贫组20237、宜财预〔202315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衔接资金1257.99万元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9号)中央资金1257.99万元。

2、省级衔接资金730万元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省级资金730万元。

3、县级衔接资金1666.3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3654.2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监督电话:0379-68888591           0379-6888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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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示2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