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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需要,依据宜巩固脱贫组〔2024〕7号、宜巩固脱贫组〔2024〕8号、宜巩固脱贫组〔2024〕9号和《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宜阳县上观乡烟叶电烤房项目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436文件,结合宜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773.49万元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衔接资金973.43万元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中央资金930.43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3中央资金43万元。

2省级衔接资金800.06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省级资金800.06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773.4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监督电话:0379-68888591           0379-68887963

           0379-65956505   0371-65919535   

电子邮箱:yyxtpgjbgs@126.com   yyxfpzj@126.com

2024年公示6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