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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需要,依据宜巩固脱贫组〔2024〕7号、宜巩固脱贫组〔2024〕9号、宜财预〔2024〕44号文件,现将2024年宜阳县盐镇乡席沟村饮水工程项目等项目资金450.14万元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衔接资金63.23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4中央资金63.23万元。

2、县级衔接资金386.91万元

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宜阳县盐镇乡席沟村饮水工程项目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4〕44号)县级资金386.91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450.1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监督电话:0379-68888591           0379-68887963

                    0379-65956505   0371-65919535    12317  

         电子邮箱:yyxtpgjbgs@126.com   yyxfpzj@126.com


2024年公示8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