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较大调整
-
日期:2021-01-15
来源: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财金〔2020〕21号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之规定。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全额贴息部分变为部分贴息,经银行测算,原本国家全额贴息的最高20万元部分今后利息约2.35%左右,市财政部分贴息最高30万元部分利息不变,约2.7%左右。同时,我县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由最高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新政策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