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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讨薪秩序 对恶意讨薪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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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09
来源:
4月8日,在宜阳县中央广场项目工地顶楼发生一起恶意讨薪事件。
当事人涂某,称中央广场项目拖欠其工资达七万元未予支付,要以“跳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发生后,宜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奔赴现场,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劝说涂某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讨要工资,避免过激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一番劝说后,涂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放弃原有想法,安全下楼。
当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中央广场项目建设方、总承包单位及劳务分包公司三方对涂某的工资进行核算,总承包单位当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涂某78722元,工资支付完毕。
随后,宜阳县公安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当场宣布对涂某实施行政拘留。涂某惭愧难当,表示自己“气乱心头”,做了糊涂事。
劳动保障监察温馨提示:讨薪有路多方法,扰乱社会不可取。合理合法有公道,信赖政府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