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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社局与金湖县人社局签订劳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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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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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宜阳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智献与金湖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大春代表双方正式签订劳务合作协议。金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鸿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史会利及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劳务对接、稳定就业”的工作原则。一是建立信息对接渠道。两地人社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就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互相对接企业用工信息,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及发布招用工信息。二是做好用工服务。双方加强沟通衔接,加强跟踪服务,保障转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岗位培训。双方共同负责指导当地企业根据劳动力转移输出人员技能情况和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四是推进政策支撑。双方监督落实转移就业激励政策,按规定发放相关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培训补贴及交通补助等。按规定提供优惠政策保障,营造和谐用工环境,为务工人员创业提供项目政策帮扶。
此次协议的签订,通过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劳动力交流合作,保持了动态跟进,对促进宜阳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创收增收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