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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豫人社办〔2023〕74号)、《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从就业资金中拨付职业技能评价所需资金:

一、宜阳县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5779人 1172800元。(详情见附件一)

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巨龙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23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58人13920元。(详情见附件二)

现将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如在公示期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股    0379—63089592

机关党委办公室    0379—63089508

 

附件一:宜阳县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汇总表.xls

附件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巨龙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23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汇总表.xls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