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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自2022年108日起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调整如下:

一般登记调整为1个工作日办结;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查封登记、补证、换证、查询登记1小时办结;企业之间办理房产抵押、过户即时办结。

特此公告

  

20229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