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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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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2
来源: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的意见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大力推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重点工作
1.明确建设进度。加强土地、技术、产业、资金、物流等要素保障,提高实物工作量。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0%,以后年度每年增长不低于3个百分点。积极推动装配式农房建设。
2.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的审查和管理,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
3.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引导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加快发展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装防护技术、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推广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的协同施工,发展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实现技术工艺和组织管理的转变。中高层装配式建筑项目,主体结构可分段验收。
4.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快健全完善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5.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水平。制定发布绿色建材适用推广目录。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依法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安全、绿色、环保。
三、政策措施
1.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方向发展;支持建筑装备制造和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实施技改升级;鼓励水泥、商品混凝土、墙材、钢材及钢结构等生产企业向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延伸或转型,实现装配式建筑各生产要素的流动、转移或重新组合。
2.财政政策。县级财政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应给予资金支持,补助奖励标准,根据技术与产业发展情况确定。具体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
3.土地政策。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科学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高装配式建筑供地效率,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利用存量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
4.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全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引导大型企业探索以参股、资金投入等形式参与经营、实施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