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通知公告

各乡镇政府:

根据洛阳市委对我县农村巡视工作要求和2021年3月1日宜阳县下发的关于“宜阳县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请各乡镇政府务必于2023年5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下资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城乡兴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1、各乡镇建立的村级污水处理站和管网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管理办法;

2、各行政村成立的村级污水处理站和管网管护小组的人员名单;

3、各乡镇集镇建设规划编制具体进展情况;

4、各乡镇集镇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如专项债、银行贷款、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等融资情况。

附:宜阳县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

 

                                                                                        宜阳县城乡兴县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

 

邮箱:jsjywb603@163.com

地址:宜阳县住建局二楼项目综合科办公室

联系人:聂灵军 18638807771  刘会武 18637989605




宜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宜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全县农村水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高度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第三条    设施维护主要指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维护,接户管墙内部分(以外墙或围墙为界)由住户自行维护管理,不在本管理办法范围内。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宜阳县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自然村)

第二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五条    镇治污办负责制定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督指导设施运行维护,负责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工作。

第六条    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检测工作。

第七条    县财政局落实和拨付运行维护管理资金审查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    镇政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行维护监管主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自然村)正常开展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做好对村设施维护运行工作的考核,做好检查记录及考核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九条    行政村(自然村)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第三章   管理模式

第十条    各乡镇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选择设施维护管理模式,可委托专业公司维护管理或者由乡镇村自行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    各乡镇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维护内容,并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台帐记录。

第十二条    各乡镇落实专门运行维护管理员,管理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负责日常巡查。

第四章   管理维护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工作内容

 (一)做好管网收集系统的巡查和的处置。每周应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及其相关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对管网中出现的一般的漏、坏、堵、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对出现的较严重的影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应及时向县主管部门报告,尽快修复设施。

 (二)做好污水处理终端系统及其配套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

1.水质管理

每周对终端进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排查检修,必要时上报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2.格栅、清扫口、检查井、提升泵

 (1)每半个月对格栅、清扫口、检查井等进行一次清理,以免堵塞管井;夏秋季节每月应对清扫口、检查井进行一次杀虫消毒;

(2)每周检查回流泵、提升泵、潜水泵、风机运行是否正常,按照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并记录水泵、风机的运行情况;

 (3) 每半年至少对集水井清淤一次,每年应至少一次吊起潜水泵,检查潜水电机引入电缆;长期不用的水泵应吊出集水池存放;

(4)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

3.厌氧池和化粪池

(1)每周应检查厌氧池和化粪池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盖板上有垃圾、污物、杂物等应及时清理;

(2)视厌氧池和化粪池的使用情况,定期清运,防止满溢;

(3)每年对厌氧池和化粪池池底进行人工清渣,打捞出的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并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杜绝二次污染;

(4)日常维护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别要注意防止跌入厌氧池。厌氧池下人清理时,须在白天进行,并应有人在池外配合。清理前须用清水冲洗干净池子,确保池内无危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4.电器设备

(1)电气设备日常检查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应每月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特殊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电气设备运行中若发生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合闸运行。

(2)电力电缆定期检查与维护

电缆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电缆终端连接点应保持清洁,相色清晰,无渗漏油,无发热,接地应完好,埋地电缆保护范围内应无打桩、挖掘、种植树木或可能伤及电缆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其他维护工作内容

(1)做好新建住户污水接入村管网系统的监督工作;

(2)禁止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其他影响管道排水的施工情况发生;

(3)注意对管网保温、防护材料及设施的检查,发现人为破损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维护;

(4)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共同保护处理设施资产安全,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县环保局每年对水质进行二次常规监测。

第五章    运行维护管理 费用

第十六条   乡镇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支出。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运行电费

(二)人工费用

(三)设施设备维护费用

第十七    条运行维护管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阳县城乡兴县专办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宜阳县城乡兴县专班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